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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庆医药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陕西宏庆医药化学有限公司医药中间体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陕西宏庆医药化学有限公司医药中间体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陕西省杨凌示范区南纬七路3号
建设单位:陕西宏庆医药化学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本项目不新建生产厂房,利用原有厂房和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利用企业原有生产线,根据产品种类对生产设备和工艺管线进行调整。在现有建筑面积6000m2的基础上,设施布局等未做改动,新增加烘干、粉碎、环保设备设施等。改造后年产500吨1,3-环己二酮、100吨4,4'-双环己酮乙二醇单缩酮、500吨氰乙酰乙基脲、500吨工业氯化钠,1100吨三水合醋酸钠。
公示时间:2020年 1 月 20 日至2020年 2月 20 日(30个工作日)
联系人: 蔡杵杵
联系电话:13991386852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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